俗话说:水火不容。水克火,是中国五行相克中的说法,说的是水能克火,也就是火怕水。
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。而引起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或者要素,这三个要素是:助燃物、可燃物、点火源。这几个概念听起来比较专业,以后我会专门介绍。我先举个简单例子:我们点燃一根烟,烟就是可燃物,打火机就是点火源,而空气中存在的氧气就是助燃物。只有烟、打火机、空气中的氧气同时存在,烟才能点着,缺少任何一个,烟就不能点燃。比如有烟,也有氧气,但没有打火机,也就是缺少点火源,烟就无法点燃。助燃物、可燃物、点火源三者结合,是燃烧的基本条件,预防火灾就是要避免三者结合,而灭火的原理则是破坏三者的结合,就是要把三者相对分开或绝对分开。
水灭火的机理就是通过冷却、窒息、冲击等作用,将助燃物、可燃物、点火源三者相对分开,从而将火扑灭的。水的比热容较大,洒水时可以将燃烧物质的热量吸收,同时水受热后会产生大量的水蒸气,从而减少空气中的氧气含量,另外在喷洒水的过程中会产生冲击力,隔离可燃物,即可将火扑灭。
1、冷却作用。
水是通过冷却作用将火扑灭的,水是一种比热容较大的物质,当水喷洒在燃烧物上时,会通过水或者水汽的形式吸取大量的热量,而且使燃烧物质的温度迅速降低,有利于扑灭火源。
2、窒息作用。
水是通过窒息作用将火扑灭,用水灭火时会使其形成大量的水蒸气体,从而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域,而火焰的燃烧需要大量的氧气,当周围空气中的氧气消耗完后火焰即可自行灭掉。
3、冲击作用。
水是通过冲击作用将火扑灭,水灭火的过程中不仅包含化学反应,同时也有物理因素,水在扑向火焰时会产生极大的冲击力,从而利用水流形式将火焰进行中断,从而到达灭火的效果。
火灾总共有六大类,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来区分,分别是A、B、C、D、E、F,各种类型的火灾我将会在以后专门介绍。
用水能扑救的主要是A类火灾,即固体物质火灾,如木材、干草、煤炭、棉、毛、麻、纸张、塑料等引起的火灾。这类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,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。其他类型的火灾,如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,如汽油、煤油、柴油等不能用水扑灭。